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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时间:2024-10-23  浏览:

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一、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语和行动

三、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出现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