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及邮箱的公告
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校党教发〔2022〕1号)、《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校党教发〔202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快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现将学校师德师风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一、监督形式
1.监督举报电话:
0351-5678336(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时间)
2.监督举报邮箱:
sxgkdsdjb@163.com
二、受理范围
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是指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论文、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性骚扰、性侵行为;
(七)违反学术规范,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学生就业、征兵入伍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评优评奖等工作中,违反回避规则、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假公济私,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套取科研或教学经费;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举报与受理要求
(一)举报应为实名举报,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应写明举报人本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写明被举报人姓名、失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失范行为的基本情况等,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二)学校对举报人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经由媒体披露反映的涉及我校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的线索,学校视情节决定是否启动调查。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不属于师德失范行为的举报;
(二)未提供书面材料的举报;
(三)无具体事实和依据的举报;
(四)已进行调查并有明确结论又重复的举报;
(五)其他不应受理情形的举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9日